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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申請學生平安保險理賠者,請備妥以下資料後親送至天母校區行政大樓1樓分區學務組健康中心辦理:

1、理賠申請書:可至學生平安保險網頁下載


2、醫師診斷證明書(涵蓋整個就醫期間,同一院所多次就診日期可開立同一份診斷書)


3、全部就診收據 (正本或副本:需蓋院所證明章,不得使用影印本;檢附之所有收據日期須註明於診斷書內)


4、本人存摺封面影本

5、繳費證明單(請至校務系統列印)

另:

※骨折事故者請檢附骨折部位光碟片(若有需要歸還,請事先告知,歸還費用由保險理賠金中扣除)

※外籍學生請加附居留證影本

※未滿18歲者請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
注意:
      收據若為影本需請加蓋診所或醫院證明章,送出之理賠申請資料保險公司收走將無法退還。
 

若有相關問題歡迎電洽詢問 :

博愛校區:02-2311-3040 分機4173
天母校區:02-2871-8288 分機1202

或至學生平安保險網頁查詢相關資訊

##學保理賠申請說明:事故發生當學期有繳學保費,請於事故就醫後的 2 年內提出理賠申請,逾期失效。

學生休學期間可繼續參加學生團體保險,欲加保者請於每年2月、9月逕洽學務處健促中心(博愛)/分區學務組健康中心(天母)。

** 114學年度第1學期 休學生加保學生團體保險期限 : 114年10月21日前 辦理完畢並完成繳費作業,方可協助加保 *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