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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放假期間校內(外)生活及活動安全規定

一、暑假期間,時有颱風或豪大雨、地震、山洪暴發等情事發生,同學們出外旅遊(如登山、海釣、磯釣、溯溪等),需加強防護措施(場所設施安全性、路況、氣象、交通工具、救生等資訊蒐集與準備),以維護自身安全。

     ※登山、溯溪、攀岩等具危險性活動,須專案向「課外活動指導組」申請辦理,核准後始可行動。

二、凡未滿十八歲青少年,不得投注公益彩劵及領獎,如已具購買資格者請節制金錢運用。

三、為維護校譽及個人權益,請全校教職員工及學生,共同建立「尊重及保護智慧財產權」觀念,勿因課業或作業之便,誤盜印(用)他人著作而觸法,得不償失(依據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:擅自重製他人之著作者,處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;其代為重製者亦同。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重製他人著作者,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)。

四、不良漫畫書刊,對大眾危害深遠,請同學多讀好書,建立優質閱讀風氣,依教育局規定:未滿十八歲不得閱覽、購買限制級刊物,並請家長加強督促要求。

五、為維護同學們自身安全,請各位注意左列事項:

 (一)勿濫用藥物(如安非他命、K他命、搖頭丸、大 麻、、等)。

 (二)勿鬥毆、勿深夜遊蕩。

 (三)勿涉入不良幫派組織、勿涉足不良場所(賭博、色情)或易惹是非之地(PUB、網咖、酒店、舞廳、、、等)。

 (四)勿飆車、勿酒後駕車(請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)。

 (五)工讀時,必須注意場所之合法性及安全性(勿受騙或誤蹈法網),交通之安全與便利。

六、緊急連絡:(日)25774624轉318,412(夜:十點)25774624轉325、335,412或25792134轉24或25777467   學務處生輔組   啟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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