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菸害防制宣導】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製作菸害防制相關宣導素材
New Tobacco Hazards Prevention Act
菸害防制法 新法上路
全面禁止電子煙,嚴格管制加熱菸!為維護校園健康環境,請全體師生共同遵守新法規範,拒絕新型態菸品。
法規重點與違規罰則
菸害防制法於 112 年 3 月 22 日修正施行,依該法第 15 條規定: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,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 (包含加熱菸)。
嚴厲警告
任何人不得使用類菸品 (含電子煙) 及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 (含加熱菸)!
最高可處新臺幣 1 萬元罰鍰。
電子煙與加熱菸的真相
所有菸草產品皆有害!
業者常以「減害」、「無臭」等話術進行包裝。但事實上,不論是使用傳統紙菸或新型加熱菸,都會產生相似的有毒化學物質,嚴重危害肺部及心血管健康。
菸害防制宣導素材與專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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